‘乐虎lehu国际’留守儿童保护,缺的不是法律
发布时间:2024-1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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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理论仔细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注目--时政热点:镇守儿童维护,补的不是法律。儿童节邻近,镇守儿童这个词再次沦为焦点。
昨天,一南一北,两条与镇守儿童涉及的消息倍受注目。一条是卫计委的通报,拒绝涉及部门在工作中找到农村镇守儿童瓦解监护分开居住于生活或下落不明、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或不遵守监护责任、疑为遭到家庭暴力、疑为遭到车祸损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需强迫报告。另一条来自重庆。据报导,《重庆市家庭教育增进条例(草案)》展开了二审,二校对明确规定父母应该与未成年子女联合生活,依法遵守监护职责。
从两则新闻来看,无论是国家监管机构还是地方政府,都特别强调了家庭对于镇守儿童的监护责任。这本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早在1987年,民法通则就对儿童监护制度作出规定,具体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自2015年1月1日实行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不道德若干问题的意见》又具体,对无法遵守监护责任,合乎七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裁决撤消其监护资格。这七种情形就还包括: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宽约六个月以上,造成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等等。可见,对于儿童权利维护,我们并非缺乏法律,关键是如何依法实施。
多项调查表明,农村镇守儿童瓦解监护人分开居住于的情况非常广泛,这些镇守儿童的情况,村干部不知情吗?知情而不察,又是为何?从媒体报道来看,无非是几种原因:法律意识疏远,大多数人不告诉父母对孩子不遵守监护义务是违法;没国家监护概念,儿童监护是家事,旁人挂不得手;心有余而力不足,身兼乡村干部,能为镇守儿童获取多少公共资源?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条例,印发一些行政通报,或者地方法律,这都不是难事,无以就无以在强迫报告之后怎么办?我们否有一整套可以确保镇守儿童基本生活的制度与措施?福建仙游县全国撤消父母监护权第一案中,村民委员会曾被登录作为受害人林某的监护人,但作为一个机构,村民委员会也无法给与9岁孩子家庭寒冷,最后,林某还是被送往了儿童福利院养育。福利院负责人则一再对媒体回应,不要过多对外曝光孩子的生活,他们既是要维护孩子的隐私,也是担忧,儿童福利院忍受没法那么多无人监护的孩子。
今天我们讲法治社会,说道到社会上的一些问题,总是习惯地明确提出完善完备涉及法律法规,这本身没拢。但就我国目前现状来看,我们所缺的并非是法律过于较少,而是而立了法没认真执行,缺陷与之设施的制度与措施。相比于卫计委的通报和重庆的地方法律,我们更加不愿看见创建镇守儿童档案将家庭教育划入农村劳动力移往培训计划实施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等等接地气的措施。惟有这些精细的措施,才能构筑起镇守儿童维护体系,使涉及的法律、法规能立一起、立得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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